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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东屏局长对做好市民祭奠接待提出四点要求 自2008年起,清明节正式成为我国公民的法定节假日。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人流和车辆预计将明显增多,全市各殡葬单位面临繁重的祭奠接待任务。 为超前谋划,防患于未然,3月21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专题会议及国家民政部有关通知精神,对全市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文明祭祀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县、区民政局分管局长、业务科长、殡葬单位负责人和市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局长方东屏、副局长刘健到会并讲话。 方东屏局长在会上对各县、区和殡葬单位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当成一场战役来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二是从讲稳定的高度,做好群众祭祀的安全保障工作。对工作的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不留下丝毫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祭奠活动万无一失;三是从展现民政形象、检验民政工作执行力的高度,为市民创造了良好的祭奠环境。各殡葬单位要做好群众祭祀接待服务工作,如通过竖立“指定焚烧区”、“停车场”、“卫生间”的告示引导牌等细微处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打造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的殡葬单位良好形象;四是从讲文明的高度,做好市民祭奠活动的宣传引导。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用文明方式祭祀先人,让“告别陋习,文明祭祀”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刘健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各县、区民政局和殡葬单位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文明祭祀工作的领导;二要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超前筹划,做好安全防范,消除事故隐患;三要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清明节期间加强墓区(馆区)内外管理,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四要牵头协调公安、交警、消防、市容、工商以及墓区(馆区)所在乡镇、街道等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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