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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作为市民政局牵头的重要民生工程之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直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自2005年进行试点以来,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改进救助方式、多方争取资金,取得显著成效,缓解了困难家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由于我市困难群众多,因病致贫比重大,且患病群众多为恶性肿瘤等大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较高,所需救助资金总量大。尽管近年来我市资金投入逐年翻番,但仍满足不了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此,在今年年初,我局经过多方争取、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并多次向省厅分管领导汇报,在报告中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市困难群众需求以及市本级资金缺口的实际,获得了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2007年1-6月省以上财政补助我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8万元,今年同期补助金额为725万元,比2007年同期多争取587万元,使我市患大病的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有效救助,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我市财政支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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